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西青区徽辉餐饮店使用的餐具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徽辉餐饮店的餐具碗经华标(天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B2311136847)显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天津市西青区徽辉餐饮店所使用餐具碗为该店自主购进并反复使用,该批次不合格餐具由于使用前未消毒彻底导致大肠杆菌超标不合格。目前天津市西青区徽辉餐饮店已启用消毒柜并遵守消毒流程。
当事人使用大肠杆菌超出餐具安全标准限量的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罚。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中当罚〔2024〕3号)。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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