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正规的赌博app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西青区咏梅蔬菜店经营的甜椒及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咏梅蔬菜店销售的甜椒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GZJ24120000001834804)、《检验报告》(№:GCJD-00525-2024)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报告载明:经抽样检验,被抽检批次甜椒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0.05mg/kg ,实测值:0.24mg/kg)。
天津市西青区咏梅蔬菜店销售的大葱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SBJ24120000001834843)、《检验报告》(№:SJJD-01133-2024)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报告载明:经抽样检验,被抽检批次大葱的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0.3mg/kg,实测值:0.88mg/kg)。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被抽检的甜椒是当事人2024年5月18日从红旗农贸市场外流动摊位处购进的,购进20斤,进价1.6元/斤。截至2024年6月14日,当事人得知抽检不合格时,抽检批次的甜椒除了抽样检查的6斤外都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3.5元/斤。销售额70元,违法所得38元;被抽检的大葱是当事人于2024年5月18日从红旗农贸市场外流动摊位处购进的,购进20斤,进价1.3元/斤。截至2024年6月14日,得知抽检不合格时,除了抽样检测的6斤外都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2元/斤。销售额20元,违法所得14元。综上本案货值金额为90元,违法所得为52元。
当事人不能提供供货商的任何信息及进货的相关凭证,无法对抽检批次的甜椒和大葱进行溯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了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甜椒及大葱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甜椒和大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第三项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罚款1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5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综上所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000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52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26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张处罚〔2024〕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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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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