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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2
来源:正规的赌博app 发布日期:2015-12-29 11:32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12010400SZ-XK-0001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1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部分登记事项需初审上报)

办理类型名称

B类: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全国人大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第一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2007年5月9日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3、《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8月19日国务院通过,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二条
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7号,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办理主体

(部门名称)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法定机关)

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普通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主要经营场所的,还应提交新的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外国企业、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自然人身份证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的,应当提交继任代表的委托书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姓名(名称)或者住所的,应当提交姓名(名称)或者住所变更的证明文件。
外国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国家(地区)或者境外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应当经其所在国家主管机构公证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地区或者境外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应当依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7、合伙人增加或者减少对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出资的,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8、新合伙人入伙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参照《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新合伙人通过受让原合伙人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中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份额入伙的,应当提交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等登记事项的,有关申请文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实施权限表述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涉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承担责任方式、新合伙人入伙(含财产份额转让)变更登记事项的申请,由区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科初审,转报进驻市“中心”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室审批。
其它变更的登记审批事项由由区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科受理审批。

办理程序

在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接件、受理、办结,在“中心”完成现场审核,然后内部运转,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第一步:申请人到南开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工商南开分局注册外资窗口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申请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直接下载)。
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工商南开分局注册外资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告知申请人办理该程序的要求和承诺办结时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并指导申请人完成补正。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并完成审核后,进入部门内部审批运转程序,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在“中心”部门窗口发放营业证照。

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是否需要审图

法定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以内(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是否需要举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

该行政许可事项有无数量限制

有无收费及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能否网上申报办理及申报网址

不能

能否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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