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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蓟州区消费者协会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蓟州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03-05 03:55

关于印发《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蓟州区消费者协会202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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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蓟州区消费者协会202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3·15”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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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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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蓟州区消费者协会202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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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也是天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总局和市市场监管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依照《正规的赌博app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精神,特制定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迈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第一步。坚持以系统观念统筹“活力、质量、秩序、安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打通消费堵点,补齐制度性短板,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保驾护航。

二、活动内容

(一)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管科

1.组织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以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齐抓共管,形成我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措施方案。

2.组织召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以促进消费、激发消费潜力为目标,梳理市场监管系统内各部门在“放心消费”活动中的工作职责,针对投诉举报热点问题和消费者集中诉求,强化工作推动,加强协同配合。

3.建立问题企业定期约谈机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数据分析作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和消费领域痛点、堵点问题,对消费者投诉率高的,屡教不改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进行集中约谈,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劝诫提醒,督促企业自觉承担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提升服务质量。将春节期间消费者投诉率高的企业作为首批约谈对象。对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约谈同类企业,做好事前防范,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投诉举报中心

4.召开社会共治工作会。与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管科联合, 聚焦消费投诉热点行业,实现ODR企业扩容增量,定期公示投诉信息,倒逼商家履行责任。降低企业投诉率,提升调解效率,推行先行赔付,提振消费信心,打造企业品牌,提升社会效益。催生“想消费”意愿,释放“愿消费”的潜力,激发“能消费”的活力。

5.参加“8890便民专线”专题节目。围绕“3·15”期间活动相关情况开展工作宣传。此项工作由我局投诉举报中心与区8890便民专线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6.组织“3·14”、“3·15”晚会值守。局投诉举报中心全体干部全员值守,接转市便民专线8890转办,以及政务网站、电子邮箱、来信等渠道的投诉举报,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三)有关科室

7.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随机查餐厅”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以“红黑榜”的形式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加大对守法主体的宣传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促进餐饮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科)

8.开展“你点我检”服务公众征集活动。通过正规的赌博app官网和食品安全网等渠道,由消费者指定抽检重点,根据“得票率”高低选取消费者关注最高的部分食品种类和项目,开展抽检工作。(食品安全监管科)

9.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对线下实体店和网络销售的外阜企业产品,计划抽检保健食品80批次,通过抽检发现风险隐患,确保保健食品产品质量安全。对上述工作食品安全监管科要积极配合市局抽检工作。(食品安全监管科)

10.开展“3·15”座谈交流培训活动。由食品科牵头联合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开展座谈交流培训活动,通过交流培训,并讲解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检验管理,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监管科)

11.食品安全视频制作宣传。拍摄食品安全相关视频通过公众号、网站及社会第三方APP进行播放展示,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素养。(食品安全监管科)

12.开展“政策+技术”服务。由食品科牵头联合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技术服务,帮助解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技术难点,提升食品安全水平。(食品安全监管科)

13.组织粮食安全监测。由食品科牵头联合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测,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保证粮食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科)

????14、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一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二是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三是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工作;四是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监管;五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六是加强舆情监测和妥善处理投诉举报;七是加强食品案件的行刑衔接。(食品安全监管科)

????15.宣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宣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工作实施方案》,扩大条例宣传范围,推动条例落实,组织各部门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信用监管科)

16.开展规范促销行为专项行动。宣传贯彻《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教育和引导经营者提高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增强消费者对促销行为的甄别能力。(反不正当竞争科)

????17、开展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一是推动母婴健康服务认证。根据委认证处发布的母婴健康服务认证团体标准及实施规则,梳理区域护理机构,宣传推动母婴健康服务认证。

二是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摸清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的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状况,围绕生产领域、校园周边商超等经营领域、电子商务领域等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和家长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安全。

三是做好2021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对列入发证范围的化肥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开展监督检查;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对化肥获证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确保化肥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是参加局集中宣传活动。组织进企业宣传,就儿童和学生用品、定配眼镜、电动自行车、絮用纤维制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为群众和企业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质量安全知识。

????18.守护药品安全,开展科学用药宣传活动。为“传递科学用药知识,提高用药安全理念”,我局将在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册,相关图片等方式,传递科学药检知识,提高用药安全理念。(药品化妆品监管科)

????19.深入推进医用口罩质量监管。加大流通领域检查力度,突出网售产品质量监管,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医用口罩质量提升。大力开展医疗器械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正确使用额温计活动。在3·15宣传现场播放如何正确使用医疗器械的视频,让现场观众了解如何正确使用相关的医疗器械。二是开展宣传医疗器械购买使用常识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医疗器械购买使用等相关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对正确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的认知。(医疗器械监管科)

????20.进一步提升我区流通领域市场主体、重点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保护科)

21.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重点企业发放宣传材料,指导商标注册申请,提升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和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保护科)

????22.走访企业,问需企业。为企业讲解新标准,让企业深层次了解相关政策。(计量标准化科)

????23.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社会震慑力。(行政执法支队)

????(四)消费者协会

24.开展团体标准工作。规范经营者经营服务质量和标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25.开展珠宝首饰、贵金属消费体察活动。向消费者宣传消费常识,规范市场秩序,净化消费渠道,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

26.利用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提高经营者诚信意识。

27.利用局公众号宣传“3·15”主题,指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8.在新媒体中宣传消费维权之星事迹,让消费者、企业参与到消费者维权工作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9.对接公交公司,在蓟州区公交车站等公共交通设施中宣传消费维权常识。

30.老年消费教育进社区。在社区内,组织老年消费者开展消费知识讲座,让老年消费者了解违法经营者的惯用手法,学会自我保护。

31.由区消协联系区融媒体中心,对消费维权相关新闻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结合实际案例切实提升消费维权能力。

32.?联合部分汽车维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33.消费者协会3.15期间重点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

一是开展“三八”妇女节女性用品专项检查活动

二是召开“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主题座谈会

三是开展消费维权宣传进集市活动

四是开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3月15日(上午9:00—10:30)市场监管局、消协联合组织公安分局、消防救援支队、城管委、交通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卫健委、住建委、林业局、烟草专卖局、农业农村委、司法局以及联通、移动、电信等与消费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行业企业,根据各自的职能在州河湾广场进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各有关部门按消协的统一安排,自备宣传材料及桌椅,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现场设立投诉举报咨询台,由投举中心负责登记分拨。届时,区领导、局领导将进行现场指导。

(五)技术机构 ??????????

34.开展“守护消费公平”周期检定活动。为保证交易公平公正,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计量检定所于3.15期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区洲河湾华悦超市、美华时代超市、家乐超市在用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等贸易结算用衡器进行周期检定,并现场解答用户和群众有关计量器具使用的疑问。(计量检定所)

35.守护特种设备安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咨询宣传活动。组织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深入我区人员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州河湾广场及蓟州新城小区,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及知识普及活动。(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检验所)

一是对蓟州区新城小区内居民电梯以及州河湾广场扶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测诊断和安全隐患排查,为居民和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和消费环境;

二是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难等形式宣传讲解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小区居民及广大消费者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讲解,科普电梯乘运安全知识,让群众正确认知电梯乘运质量安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张平同志任组长,各位副局长、区管处级干部任副组长的“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科、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反垄断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标准化科、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协调科、药化科、医疗器械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科、信息档案科、消费者协会、行政执法支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检验所、计量检定所主要负责人及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场和网络监督管理科,负责协调系列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建立联络员机制,及时沟通交流情况,指导、协调、处理本条线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强化部门业务工作指导,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共同研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维权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3·15”活动有序开展。

(二)坚守岗位,做好应急处置。央视“3·15”晚会当日,局机关将组织各单位集中观看央视“315”晚会,对晚会曝光问题,相关业务科室信用监管科要组织专人,根据晚会进程,实时调取我区相关市场主体注册信息,为局领导指挥决策提供参考;行政执法支队和各相关单位要成立快速反应队伍,对晚会可能曝光的各项侵权问题和举报线索,要立即拿出应对措施、解决方案,部署曝光问题排查,对晚会曝光点位,迅速出动,立即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确保问题不过夜;投诉举报中心要确保热线畅通,依法高效处理市局分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办公室要做好跟踪拍摄和信息采集,及时报道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动态。“3·15”期间,各单位要拟订《“3·15”活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组织协调和舆情监测,及时拨转总局投诉、举报件,迅速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和举报线索,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三)营造声势,加强宣传报道。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主题,发挥职能部门、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的六方作用,营造联动联治、重点整治、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富有成效的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宣传合作,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活动氛围,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普及消费知识,督促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消费者参与维权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成效。

(四)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明确责任人员,及时收集汇总“3·15”活动进展情况,留存各项活动音像、简报等资料。请各单位于3月8日至3月17日间通过OA将每日“3·15”活动工作总结、工作图片及时报送给市场网监科耿淑梅,并于3月18日将各单位开展的3.15期间所有活动进行汇总和《2021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给市场网监科耿淑梅,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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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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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耿淑梅 ????联系电话:8286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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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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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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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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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组织普法活动

场次



开展大型咨询活动

场次



组织重要新闻发布



播放公益广告



刊发新闻稿件



组织开放活动

场次



开展行政约谈

场次



印发各类宣传资料

册(份)



消费者参与活动数量

人次



经营者参与活动数量

户次



维权会议

举办座谈会

场次



举办通报会?

场次



举办交流会

场次



举办培训会

场次



举办其他会议

场次



参会消费者

人次



参会经营者

人次



专项行动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经营者

户次



检查商品

个次



查处案件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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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广泛收集、酌情填报此表;

2、统计日期:方案下发之日起至3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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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