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注销公告
(2021年第1期)
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宝和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发,现进行公告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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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证号 | 经营地址 | 许可证号有效期 | 发证部门 |
1 | 天津市宝和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津DA1040064 |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渌水道泓林园1、2号楼-底商3号 | 2021/11/15 |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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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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