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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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聚焦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注重预防、全程监管、联合惩戒、信息公开、社会共治”五大核心理念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共治共享原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突出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着力风险防范,强化责任落实,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到战略高度,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强化日常监督检,深化专项整治,抓好民心工程建设,落实许可改革促发展到位,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总体目标: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和要求,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区食品质量安全。
工作任务:
????一、深化许可改革,完善许可管理体系
????1.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要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政务一网通”、“一制三化”改革要求,积极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创新政策,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托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审查通则和细则等规定,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和管理。严格执行许可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实许可责任制。积极推进食品生产许可电子化办理、电子化管理,推进许可“零跑腿”。
????2.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继续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积极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做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降低门槛,放宽准入,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精简食品经营许可办证要件和审查条件,优化许可审批流程,落实许可制度改革创新政策,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食品经营许可网上办理功能,为企业申请提供便捷通道。
????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落实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推进实施《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完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机制,督促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落实自查制度,主动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原辅材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义务,实现2020年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覆盖率100%的目标。
????4.督促获证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获证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的“6+1”(“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施设备、质量控制、产品追溯、事故报告”和“安全自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长效机制,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5.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主体责任。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清单强化食品安全自查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6.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夯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全区集中交易市场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从源头把好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关。
????7.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完善食用农产品相关经营主体基础数据库。监督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与记录等义务。对接农业部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8.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出台的《天津市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管理办法》,对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实施备案管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贮存食品安全。
????9.督促落实培训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培训考核监督检查力度,依托食安员抽考APP组织开展抽查考核,注重能力建设,强化培训全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估。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保证每人每年接受培训时间达到规定要求。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水平。
????三、加强日常监管,严格防控风险
????10.以风险分级为抓手,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依托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更)系统,做好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分级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获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分级、量化分级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规范(试行)》、《天津市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原食药总局第23号令)和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并按照规定的检查周期和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监督企业整改到位,防范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隐患。
????11.做好网络食品经营主体信息备案、食品摊贩备案、农村流动厨房备案及日常监管工作。对经自建网站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的获证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信息备案,指导和开展对固定食品制售摊贩、农村集市流动食品销售摊贩、政府部门允许从事限时限地流动食品经营摊贩和农村流动厨房的主体备案及日常监管工作,鼓励和指导食品摊贩、农村流动厨房改进经营条件,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12.开展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工作。采取专家+监管人员证后监管措施全面开展证后审查工作,重点针对重要食品种类、两年未进行现场审查企业,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3.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加强食品小作坊法规制度宣贯,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小作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要求,因地制宜抓好食品小作坊登记和监管工作。
???14.做好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配合做好两会等会议、活动、赛事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和监管工作,确保会议、活动、赛事期间食品安全。
???15.加强生产经营环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体制改革要求,加强食盐使用排查,确保食品生产用食盐质量安全。扎实做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抽检体系,加强抽检工作
???16.健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体系,加强抽样检验工作。制定抽检监测计划,构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体系,增加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生物毒素污染等高风险指标的监控。坚持检管结合,依法依规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确保做到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
???五、强化重点监管,解决突出问题
???17.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围绕监管重点工作,提高检查靶向性,防控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积极开展农村地区和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治理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监管力度,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餐饮“黑外卖”打击力度;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会同教育、民政、卫健和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工地食堂等高风险类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农家乐、农村流动厨房等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集中用餐单位陪同就餐工作;积极开展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18.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积极贯彻落实“四不”要求,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源头监管和全程监管,努力实现“不合格原辅料进不了厂、不合格保健食品出不了厂、不合格保健食品上不了市、不合格保健食品入不了口”的监管目标。保健食品经营环节,严查严惩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宣传和以“会议营销”、“免费体验”等形式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保健食品重点产品(辅助降血糖、减肥、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寒暑假)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19.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分类的指导。督促其落实餐厨废弃物清运主体责任,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要求存放餐厨废弃物,督促其与有资质的清运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清运合同,防止“地沟油”重回餐桌。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设立分类垃圾桶,实现垃圾分类。
???六、推进质量提升,助力产业升级
???20.推进体系建设。在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等,鼓励企业获得认证,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在辖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中继续深入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最大限度地控制食品生产、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2020年,在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获得认证达到100%。
???21.开展食品经营环节示范创建工作。以民心工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食品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2020年分别创建1户市级、10户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对2018年认定(含复查认定)的27家管理示范店开展复查,对2018年认定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进行复核。
???22.推动餐饮质量提升。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市、区两级互联互通“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推动餐饮智慧监管。全面推进学校食堂和学校配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
???七、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23.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区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可溯、可追、可查、可控,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充实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提高录入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20年完成13家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任务。
???2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生产、经营环节“双随机”检查。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市市场监管委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开展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双随机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5.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监管。利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系统开展食品经营主体日常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八、凝聚社会合力,推进食安共治
???26.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加强投诉举报办理工作,畅通食品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合规处理市民投诉举报事项,严格举报线索查实,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27.扩大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
???28.关注舆情信息,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应急处理机制,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政策,将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相结合,将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保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此外,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经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采取科学规划、组织推动、责任落实、督察考评、宣传发动等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九.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基层基础
???29.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专业监管能力,创新培训方式,采取现场教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优化培训内容,同时加强考核,注重效果。组织开展40小时/人·年的食品生产监管法规制度宣贯和监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效能,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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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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