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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1-08 17:00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夺取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发展“双战”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支持企业促复工保经营稳发展,全面履行各项市场监管职能,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市场监管职能

(1)提升注册便利化水平,全面深化“一制三化”、“证

照分离”改革工作,持续优化河西区营商环境。

我局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及“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平台”为依托,全面推进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网上办,先后完成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开办“零见面”、“企业开办一窗通”、“企业注销一窗通”、“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等一系列改革工作。截止目前我区新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基本实现网上登记100%,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率达到98%以上(有少部分企业因股东类型限制而不能通过全程电子化签名实现登记),企业变更登记网上办理率已经从去年的60%以上提升至90%以上,企业注销登记网上办理率也提升至44%以上。通过全程网上办,我区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执照登记压缩至0.5天。除了企业开办、变更实现“网上办”、“零见面”,为便捷异地注册企业迁入,我局改进以往办理迁入登记企业需要往返数次到窗口的难题,创新企业迁入登记全程网上办“零见面”。今年,迁入企业532户,疫情以来,通过此种创新方式为198户企业完成了迁入登记。

同时,全面深化“一制三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一是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要件,优化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流程”要求,该减的一次性减到位,该办的一次性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网上审批工作,大幅缩减审批时限,最长时限由40个工作日缩短至5日;三是严格执行信用承诺审批的相关规定,在第一阶段“一制三化”改革承诺制审批目录的基础上,增加“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中三种情形的信用承诺审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实现承诺制审批。同时,河西区还作为天津市试点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一窗口受理、联合检查、统一发证”。食品、药品、器械举报奖励受理也进驻大厅。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服务的便利水平。

(2)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局认真落实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发展需求。

一是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审慎管理。对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一律暂不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不列入异常名录。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企业,暂不进行实地核查,先行移出异常名录,待疫情结束后进行实地核查。自市场监管委2月17日下发《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以来,河西区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572户、个体工商户549户,无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对发现失联的1405户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疫情期间,我局立足职能、精心护苗,千方百计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下来”。为河西区市场主体成长壮大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制度环境。今年以来,我局本着包容审慎的原则,根据市市场监管委下发的《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的通知》,对24件违法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案件免于行政处罚。

三是严厉打击疫情期间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疫情期间,我局严办案、快办案、办大案、办铁案,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价格、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有力平抑了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的价格,迅速恢复了市场秩序的平稳、有序。全年共立案1170件,结案2537件,罚没款347.39万元。

(3)坚持并完善“双随机”联合抽查机制,做好跨部门联合惩戒工作。

2020年上半年,根据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委统一部署,我局与区人社局组织展开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跨部门双随机工作。随机抽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共20家单位,共发现问题9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要求整改,并将本次专项检查情况和结果在河西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部进行公示。2020年下半年,我局联合文旅局、教育局等部门对旅行社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跨部门双随机检查,未发现问题。

同时,我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方法》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办法》等规定,按程序开展失信违法企业的认定和惩戒工作。目前,我局已根据今年下半年市市场监管委下发的辖区3445户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相关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等级由“警示”调整为“失信”,并将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并将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施惩戒。

(4)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强化依据标准实施监管。

2020年,我局积极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共巡查食品生产企业1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对企业原料采购、生产、仓储、检验、出厂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共发现风险问题18条(含双随机抽查1条),均已监督企业整改完毕。根据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开展对食品经营者日常巡查监管工作,重点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过期及不合格食品销毁、退市及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自律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对食品违法案件结案601件,罚没款171.02万元。

2020年,为落实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我局对辖区170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野生动物保护、药品类兴奋剂经营、打击整治非法收售药品等专项检查,共发现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无证销售中药饮片、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36起,罚没款28.60万元,1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严格依据《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办法》的规定,建立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制度,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上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由“良好”调整为“警示”。

同时,我局作为非公经济荣誉称号评审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区委统战部、组织部对“十千百”工程人选等完成联合审查工作。推进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3.创新社会治理

我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预防犯罪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开展对学校周边黑网吧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并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周边文具店、小卖部等展开重点巡查,确保黑网吧动态清零。

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危化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一是坚决落实“四个严格”要求,对危化品领域开展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全环节、全覆盖“五全”排查整治。在迅速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成立了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共出动执法人员103人次,检查企业48家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是先后开展安全生产特种设备集中整治、涉疫场所特种设备检查、复工复产复课场所特种设备监管及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等8个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63人次,检查设备901台套,发现重大安全隐患51个,均已整改完毕。约谈企业3家6人次,立案4起,罚款20.5万元。

4.优化公共服务

疫情以来,我局按照河西区促“六稳”16条和“三个撮合”具体要求,积极开展“接链、促需、护企”工作,推动“六稳”“六保”向深度和精度拓展。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我局先后走访中国电科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南京理工大学北方研究院、天津光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宣传帮扶,向企业传达复工复产高质量发展措施及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并围绕专利布局等内容进行深入座谈,帮助企业解决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助力培育企业新发展动能。

二是打好“政策+技术”组合拳,以“项目化”模式帮扶市场主体。疫情期间,针对海王(天津)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拓展“医药专业物流”新业态,成立专项帮扶工作组,主动对接区金融局,为企业和驻区重点金融机构“牵线搭桥”,帮助公司与渤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天津银行等三家金融机构达成初步意向9000万元。并对其增设经营范围涉及的许可审批事项进行现场协调解决,提振企业在河西区发展壮大的信心。

三是依托“132”工作机制,推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为商户协调购买500把测温枪、无偿发放1500个口罩,公开帮扶专员联系方式,做到24小时“保姆式”服务。加大“市21条”、“27条措施”、河西区“16条”等一揽子帮扶措施的宣传力度,张贴服务卡2万余份,累计开展政策宣传、指导防疫工作16210次,落实政策2363条。截至7月份,推动中小微企业复工率达98.05%,个体工商户复工率达98.11%。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2020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煤炭质量监管工作部署,按照“严格准入、全面清理、依法监管、强化配合、确保实效”的原则,大力加强流通领域散煤治理监管,完成对煤炭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73户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散煤和在禁燃区销售散煤行为,切实巩固辖区煤炭实际经营户清零成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我局严格依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2020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7.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2020年,我局按照区级相关部门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先后组织清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民法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实现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动态化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不断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依法决策机制健全。通过制定《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议事范围清单》、《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2020年7月28日,我局对《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予以修订并公布。

9.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

我局与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不存在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

为实现党的决策和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我局坚持集体讨论,认真执行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认真落实《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20年,局党委会共召开57次,研究议题386项。局长办公会共召开10次,研究议题33项。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到100%,均实现全过程记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统一程序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并按照《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行政执法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公示,重大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

同时,为不断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局制定了《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减轻处罚清单》,进一步细化部分案件的裁量标准,为依法、合理实施行政裁量权指明了依据。

12.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我局积极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各项执法工作。2020年,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酒店业经营者的广告发布行为,我局对辖区119家酒店业经营者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发放《告知书》,告诫其在经营场所内不得张贴、发放违法宣传材料,切实履行经营场所内的各项安全管理义务。

13.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局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反馈、查处。2020年至今,我局无因行政执法违法被投诉、举报情形发生。

14.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方面,我局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2020年,通过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发现多本案卷存在瑕疵,我局及时对违法行为予以通报,并要求各执法部门加强学习,杜绝任性执法。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监督作用,将全部执法行为纳入监督范围,形成全覆盖、全过程的执法监督体系。2020年,我局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共抽查行政执法检查信息122条,抽查一般程序案件36件,重大案件31件。未发现违法问题。

15.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2020年,开展法律知识相关培训不少于40学时。执法人员着装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的聘用、使用和管理依据《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协管人员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全过程监督。一方面,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不断完善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各项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另一方面,不断提高行政权力的公开化和透明度,探索行政权力公开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

1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我局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用权”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党政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意见、建议。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一件,答复后政协代表满意度达100%。

我局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2020年,我局共接行政诉讼案件33件,其中27件已结,尚无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共接行政复议19件,其中16件已作出复议决定,均对我局决定予以维持。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2020年共接到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两份、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两份,除一份检察建议于2020年12月31日接收尚未反馈外,其他均及时予以反馈。

18.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政务外网、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推进各项政务服务公开。(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9.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我局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切实履行好与本单位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行政调解职责,对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行政争议以及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作为,主动以行政调解的方式及时妥善予以化解。2020年至今,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268件,经调解已办结9734件,办结率94.8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1.11万元。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河西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各部门依职责分别制定了本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普法内容和普法责任。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6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616份,发动普法人员82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224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2020年共开展以案释法5次,着重加强对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参与人数210人次。既增强了广大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又提高了各类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还需大力推进。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尚未严格落实到位,体现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未落到实处,音像记录整理、存档不规范,部分执法部门未能及时将执法音像导出存档,由专人管理。

我局结合实际建章立制,于2019年6月19日制定了《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经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在本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目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已全面落实,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主要表现在执法音像记录整理、存档不及时,未按规定及时从执法记录设备中导出并交由专人负责。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

(1)移动执法设备不足,且多呈现老旧状态,硬件设施较为缺乏。

目前,我局各执法部门发放的执法记录仪共计63台,执法设备紧张,部分执法部门无法做到两人一台,执法活动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受限。

(2)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证据意识不强,对现场音像记录疏于录制或保存,导致部分音像记录缺失。部分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不强,在行政检查过程中,认为发现违法问题手写现场笔录或拍照即可,疏于全程录制;或录制完毕后疏于导出、保存,导致被后续音像记录覆盖而缺失。

(3)执法人员工作任务繁重,无法做到专人负责。目前基层市场监管职能任务愈加艰难,办案难度不断加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牵扯基层所大量的执法资源,由于执法人员偏少,进行各类行政执法时往往顾此失彼,疲于奔命。

2. 各执法部门的整体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升。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于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和意义认识还不到位。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更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违法经营行为重视程度还不够,可能会给行政相对人造成“市场监管部门只认罚款”的错误认识,损害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对法律法规学习和把握还不透彻,尤其是对新出台的和平时较少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存在要用时现翻法规法条、运用不娴熟的情况。对同一案件,多个法律法规均可处罚,即出现法律竞合的情况下,在具体定性选择适用那部法律法规的能力素养还需提高。三是执法技巧有待改进,发现案源的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材料习惯于简单化、粗线条化。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等重要办案材料往往过于简单,对案件全貌的反映有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水平不足,执法案卷质量不高。

3.创新执法方式方面,对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运用不足。

目前,我局在执法监管过程中,较多运用行政处罚的方式纠正违法行为,而较少使用提醒、指导、教育、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执法理念存在偏差,对包容审慎监管的理解、认识不到位。执法人员在较长时间形成的执法理念尚未扭转,认为只有行政处罚才能让当事人“一事不再犯”。 而目前,由于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方面举步维艰。如对所有违法行为都实施行政处罚,一方面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使受到疫情影响的经营者更加雪上加霜;另一方面,不利于执法效率的提升,造成执法资源浪费。同时,也有违《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的法治宣传力度还需大力加强。

2020年,我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企业开展了疫情期间相关政策法律的普法宣传,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相关法律及全国人大和天津市人大发布的关于野生动物禁食规定。但是,也存在普法不足的情形。如有的执法部门在“谁执法谁普法”方面力度不够,政策法规宣传形式单一、针对性差,或政策法规解读不细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

(1)普法思想松懈。个别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开展普法工作的能动性、行动力稍有不足。

(2)普法队伍力量薄弱。目前,由于各部门日常监管任务繁重,人员不足,且人员结构老化,导致法治宣传队伍较为单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负责人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区委各项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爆发初期,迅速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成立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组”,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题工作部署会,推动全局疫情防控战的组织和落实。部署开展活禽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违法行为检查工作。排查辖区农贸市场39个,累计检查434个次,完成39个农贸市场交易环境及防控通风消杀工作,对活禽宰杀售卖实行动态清零监管。检查宠物店36户次、餐饮企业1740户,确保辖区野生动物交易、食用为零。

二是做好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严厉打击疫情期间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派驻66名“市场秩序监督员”,全天候全时空监管33个超市、菜市场,稳定物价、维护秩序;20个机关科室、15个所队、5个事业单位298名党员干部组成检查队伍,对商品交易市场、超市、药店、餐饮等重点企业、口罩等医药用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全面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906人次,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未明码标价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处罚效率。共对涉及疫情商品违法行为56起予以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件,罚没款95.34万元。

三是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严格执行我市“一制三化”、“证照分离”改革内容,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违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做好消费维权工作,2020年至今,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268件,经调解已办结9734件,办结率94.8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1.11万元。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质量和水平。

首先,局法规科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牵头部门,将督促各执法部门按照区《三项制度指导意见》和本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行建章立制,责任到人,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文本制度,保障执法文书的严肃性。

其次,根据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局各业务科室联合法规科将针对不同岗位的执法需要、不同层次和不同素质的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专门辅导和实战演练等多形式、有计划的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现代电子化技术手段,采用案例视频点评等创新型的学习方式,最大限度的培养执法人员的学习兴趣,提升学习效果,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三,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再学习,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我局将以基层党支部为基础,结合当前市场监管执法环境的新变化、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再学习。及时摒弃陈旧的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基本思想,及时纠正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执法作风等方面错误的思想,要求做到內植于心、外践于行。

(二)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方面,局法规科将与人事、监察等其他部门联合,定期进行执法效能督查,并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对未及时整改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并将相应督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

另一方面,加强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行政执法案卷不仅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体现和载体,同时也是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重要依据。案卷文书制作质量的好坏,代表着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执法机关的形象、法律的威信。我局将高度重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来抓。要强化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以优秀案卷为示范,做好推广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水平。

(三)建立普法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标准,调动普法力量的积极性。

首先,由于缺乏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激励机制,部分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仅停留在口头和形式上,没有落到实处,从而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因此,我局将在“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时,建立普法考核机制,实行具体责任制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的动态分解,明确“责、权、利”,使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有人管、有人抓,并严格兑现奖惩。

第二,不断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好年轻干部这一活力点和载体,积极探索组织开展法治征文、法治摄影比赛、执法案例评析等新形式活动,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执法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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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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